哪些部门可能参公编制-哪些部门可能参公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的指点意见》,依照“凡具有承当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都可申请参公”,以下是一些可能触及参公的政府部门:

1、 行政机关所属的公共事业机构,如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2、 社会组织中的公共管理机构,如行业协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

3、 政府部门下属的服务性机构,如信息中心、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

4、 政府部门下属的研究机构,如政策研究机构、统计调查机构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一般性的分类,其实不一定所有的部门都能参与公职。具体的是不是可以参公还需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