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政审要哪些资料呢-警察政审要哪些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态证明(如离婚证、结婚证等);

4、 工作单位证明或离职证明;

5. 学历证明材料;

6、 无犯法记录证明;

7、 其他相干证明材料。

人民警察政审表的内容

法律分析:

1、个人自传:个人简历、本人学习或工作期间所获表彰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属村、社区、街道名称)、政治面貌,主要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

2、毕业证书原件(如有学位要求则还要学位证)、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户籍材料(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找居委会开具,并到卫计委盖章;

8、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但需要注意,有的派出所没有公函就不予开具。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条 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

(一)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

(二)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

(三)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

(四)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五)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法律分析: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1.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