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下设什么职位级别-县委下设什么职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县(市、区)委员会在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县(市、区)委员会全部会议由县委书记主持。

县委一般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扬部、统战部、政法委、纪委、监察局、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具体负责党务工作和政府工作,并协助其他相干部门展开工作。其中,办公室负责调和机关内部事务;组织部负责党员管理和干部提拔任用;宣扬部负责新闻宣扬和意识形态工作;统战部负责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政法委负责保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纪委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人大办负责人大工作的组织和实行;政府办负责政府工作的组织和实行;政协办负责人民政协工作的组织和实行;司法局负责司法工作的组织和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