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法有哪些-同位法是什么

同位素是指具有相同原子量,但质子数和中子数不同的两种或多种元素。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原理,在研究化学反应、放射性同位素分析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利用。

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

法的位阶,是指由立法体制决定的,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上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高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下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低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同位法,是指在法的位阶中处于同一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立法法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根据法的效力原理规定了法的效力位阶问题,即详细规定了属于不同位阶的上位法与下位法和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关系。即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第79、80条的规定,在不同位阶的各种法律渊源中:法律的效力高于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虽然过去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遵循上述效力原则,但是《立法法》将其上升为法律,与以前的习惯认识和做法相比,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效果毕竟是不一样的。

过去在法的效力上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在规章方面。《立法法》第82条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也就是说,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同位法的关系。因为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属于同一位阶的法,所以效力是同等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位阶的各种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逐步探索解决,因为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立法就能够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