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延续注册需要哪些资料-护士延续注册需要哪些

护士延续注册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1、 持有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2、 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学习;

3、 在申请延续注册前没有遭到停业处罚或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

4、 不存在不具有从业资历的违法行动;

5. 具有与所从事护理专业相干的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的注册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卫生部门咨询获得最新信息。

护士延续注册在哪里办理

护士延续注册应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一、准备相关材料

护士在申请延续注册时,应准备以下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这些材料是申请延续注册的基础,需确保齐全、准确。

二、填写申请表格

护士需按照要求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格中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执业经历、继续教育情况等内容。填写时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提交申请

护士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格提交至所在省市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应的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时,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等。

四、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护士需等待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护士的执业资格和延续注册的资格。

五、领取新证书

如果审核通过,护士将会收到新的《护士执业证书》,证书上会有新的注册有效期。护士应妥善保管证书,确保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综上所述:

护士延续注册应在所在省市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应的卫生主管部门办理,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新的《护士执业证书》。在办理延续注册时,护士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顺利完成延续注册手续。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七条规定: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护士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重新注册需要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

9、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10、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