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司法雇员制度-什么叫司法雇员

司法雇员是指在政府的司法系统中,由政府机构聘请并受其管理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被授与一定的权利来履行法院的命令和判决。

司法雇员的工作范围可能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辩解律师、法警、法律研究员等。他们的职责是协助法院的工作人员处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搜集证据,准备文件,参与法庭程序等。

司法雇员的角色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他们都是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他们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者,为社会提供公正、公平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雇员是什么编制

司法雇是非国家公务员或政法专项编制。司法雇员是统一招考,招录进检察和法院系统的,协助法官和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司法雇员指司法部门的雇用人员,也称人民法院雇员,即由人民法院招录并使用的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工作人员,该工作可以是书记员、档案员、行政与总务管理等职业。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完全按契约化管理,只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

司法机关通过社会化用工方式使用的聘用人员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院的用工标准招录人员,派遣到法院工作;另一种则是由法院直接作为用工单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司法雇员具体工作内容:负责编制本院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财务报表等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和各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建设和保管、维修工作;负责车辆、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务、会务具体生活安排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