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属于什么部门-国税属于什么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税收工作的行政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的派出机构。

国家税务局隶属什么部?

国家税务总局不隶属于任何部委,而是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是正部级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第四条 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 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级别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 国家税务局,县(市、旗) 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接归国税总局管“(而且只归总局管),地税局归省府和国税总局一起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最多18字)

国税总局是正部级单位,国税总局局长属于正部级官员,三级官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国家税务总局是正部级机构、往下依次是省、副省、地级市、县相应的行政级别也是从高至低往下降一个级别。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是副厅级,也有正厅级担任的。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税务局的区别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从省(直辖市)级的税务局,才区分为国税和地税;国家税务总局是统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责如下:

1、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3、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5、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6、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7、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8、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9、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