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属于什么编制?-老师属于什么编
“老师”一般属于事业单位的编制,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的一种。老师属于事业法人,具有编制的人可以称之为在编人员。
教师编制有几种类型
教师编制只有2种,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教师入编的方式有:普通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校招/定向招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
(1)普通教师招聘
大部分考生备考的都是各地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大多是考教综/教基+学科专业知识。
(2)事业单位招聘
一般是事业单位的招聘中含有教师岗,考试内容与普通教师招聘考试可能会有所不同。
(3)校招/定向招聘
校招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招聘单位到各师范类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大多是只进行面试考核,没有笔试。
(4)特岗教师
特岗为全省统考,对年龄和毕业年限要求较宽松,30岁以下符合学历要求都可以报。工作地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中小学,考上之后有3年服务期。服务期满之后考核合格即可入编。
(5)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高校毕业生去支教、支医、支农、扶贫,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发展,所以也包含教师岗。工作地点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通常为生源地乡镇中小学,服务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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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是事业编制。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教师编制的优势为;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有编制的教师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教师编制属于事业单位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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