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大题怎么答-矛盾大题考什么

"矛盾大题考甚么" 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由于矛盾大题是一种具体的考试情势或题目类型,其考核的内容会根据不同的学科、年级和考试要求而变化。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察的内容:

1、 哲学:对哲学的矛盾大题,可能会考察对矛盾概念的理解、矛盾分析法的利用和矛盾对峙统一规律的理解等。

2、 政治学:在政治学中,矛盾大题可能会触及到阶级斗争、国际关系、社会结构等多个方面,考察考生对不同领域之间的矛盾理解、分析能力和应对策略等。

3、 经济学:经济学中的矛盾大题可能会考察市场失灵、经济结构调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等主题,考生需要应用经济理论和数据分析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4、 法律学:法律学中的矛盾大题可能会触及到法律制度、司法公正、人权保护等问题,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批评性思惟。

矛盾大题的考核内容是多方面的,取决于具体的考试背景和目标,因此,学生需要全面温习相干领域的知识,并具有较强的问题解决和逻辑推理能力。

公务员考试:提出对策题回答技巧

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一直是省考申论命题的主要特点,提出对策题的考察可谓精彩纷呈。有时候会考查矛盾纠纷调解题,更是紧急型对策题的一种创新,而小伙伴们对这类题型又感到陌生而为难。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题型及主要作答方法。

往年试题示例

问题一:假如你是材料1中乌石镇综合治理维稳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领导派你调解此事,请谈谈你的具体思路。(30分)

要求:考虑全面,符合实际,有效可行,篇幅不超过200字。

问题四:请你根据材料5,提出具体得的措施,以妥善处理该起矛盾纠纷、做好相关善后工作。(25分)

要求:措施合理,处理得当,考虑全面;篇幅不超过300字。

中公解析

一、作答思路

矛盾纠纷调解题是一种特殊的提出对策题。在此,以2019年问题四分享这类题型的解题思路:该起矛盾纠纷,做好善后工作。此类题型答案应由两部分组成。

解题过程仍需围绕“找点+一点分析” 展开,充分利用直接对策、间接对策以及相关调解原则处理。

二、方法运用

段1-5:材料前5段介绍了矛盾纠纷调解的基本信息,可作为直接对策使用。

段6::阐述了“该起矛盾纠纷”的过程,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1:李老四的建材占道;

问题2:村民缺乏公共空间权益意识,村委不知晓;

问题3:小孩受伤,家属围住李老四;

问题4:李老四认为责任是小孩监护人;

问题5:双方情绪激动,事件可能升级。

①妥善处理该起矛盾纠纷:事件本身是“问题3:小孩受伤,家属围住李老四”和“问 题5:双方情绪激动,事件可能升级”。根据轻重缓急原则,优先解决“问题5”。

间接对策(问题推对策):

第一步:解决“问题5:双方情绪激动,事件可能升级”——安抚双方情绪

第二步:解决“问题3:小孩受伤,家属围住李老四”——李老四道歉、赔偿

直接对策:

第三步:结合第二段的“自愿、平等”,所以需要和小孩家属沟通,能否接受李老四 的道歉和赔偿,确认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第四步:结合第三段和第五段的直接对策,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则当事人 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②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除了矛盾纠纷本身的“问题3”和“问题5”,剩下的“问题1” “问题2”和“问题4”都需要善后处理。

间接对策(问题推对策):

第一,问题1:李老四的建材占道——搬离村道,合理放置

第二,问题2:村民缺乏公共空间权益意识,村委不知晓——对村民普及维权意识,合 理利用公共空间;村委应维护村民集体利益

第三,问题4:李老四认为责任是小孩监护人——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

三、完整示范

处理矛盾纠纷:

一、表明身份和来意,安抚双方情绪,了解纠纷缘由,控制事态升级; 二、向村民李老四讲明小孩受伤是因建材违规堆放,应承担主要责任,需向小孩及家属道歉, 并赔偿相关医药费用;三、和小孩家属沟通,询问能否接受李老四的道歉和赔偿,确认双方 是否接受综治办的调解;四、如果李老四或小孩家属明确拒绝调解,则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 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做好善后工作:

一、给李老四讲明在村道堆放建材影响村民通行,损害集体公共利益, 存在安全隐患,需及时搬离,合理放置;二、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做好安全教育;三、给 村民开展思想宣传,提升维权意识;四、要求村委加强宣传走访,防范此类事件。(292字)

2012高考政治 全面把握矛盾的“七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要真正理解矛盾这一哲学范畴,就必须全面把握矛盾的“七性”,即同一性、斗争性、客观性、普遍性、特殊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

1.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即矛盾的统一属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同一是一种联系,但不是任何联系都可以称做矛盾的同一性,只有处在统一体中的对立双方之间的联系才具有辩证同一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有许多表述和表现形式,如统一性、一致性、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等。无论表现为何种具体形式,矛盾的同一性都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即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也有许多表述和表现形式,如相互排斥、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等。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哲学范畴,不能把哲学上所说的“斗争性”与日常生活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所说的“斗争”混为一谈。因为哲学上所说的“斗争性”包括了一切差异和对立,是一切具体矛盾的共性的反映,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所说的“斗争”,仅仅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二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3.矛盾的客观性。矛盾的客观性是指矛盾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即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是否喜欢,它都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矛盾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正确把握矛盾的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前提。

4.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必须注意三点:一是不能把“普遍性”理解为每一事物同周围其他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二是人们尚未认识、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并不能说明矛盾就不存在;三是人们不容易察觉的矛盾(即事物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时的矛盾或处于缓和状态时的矛盾),也不能证明矛盾就不存在。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5.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