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制度包括什么内容-行文制度包括什么

行文制度包括公文的写作、发送、接收、处理和归档等环节,具体规定了公文的制作要求、格式规范、保密措施和公文的管理权限等内容。它是为了确保公文在正式文件中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为了方便各方进行沟通和交换。

公文的行文规则有哪些

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授权行文,联合行文,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行文,不越权行文,“请示”不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请示”应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公文由文秘机构统一处理。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行文规则中还要说明的是党的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同级政府及部门或下级政府机关行文;而政府机关不得向党的组织行文作指示、交任务。

行文制度包括行文方向、行文关系、行文方式和行文规则等。

行文制度,机关或单位行文时必须遵守的制度。包括行文关系与行文规则两方面基本内容。党政机关行文应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严格遵守该制度有利于提高文书工作质量与机关工作效率。

行文方向:文件发送的去向。机关或单位根据不同的行文关系和行文目的,选择不同的行文方向。一般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三种。根据完成文件内容的要求,上行文和下行文可以采取不同的行文方式。

行文关系:行文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收发文单位之间组织、业务等工作关系在文件运行中的体现。单位间的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有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平行关系。行文时据不同的行文关系采用相应的行文方向与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行文方式是根据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以及公文性质、效力范围等多种因素而确定的公文发布、传递的层次与形式。

行文规则:是各机关在公文拟制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原则。通常分为上行文、下行文、联合行文及其它行文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