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下行公文都有哪些内容-属于下行公文都有哪些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下行公文是指向所属下级机关行文的公文。包括:

1、 通知;

2、 批复;

3、 决定;

4、 唆使;

5. 约见函;

6、 会议记要;

7、 议案;

8、 报告;

9、 公报;

10、 函;

11、 请示;

12、 条例、办法;

13、 规定;

14、 决议;

15、 决策性会议记录;

16、 表彰决定;

17、 调查报告;

18、 研究报告;

19、 论文;

20、 工作计划、总结等。

领导指导性下行公文的文种是

领导指导性下行公文的文种是通知、通报、命令、决定、意见和批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下行公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一种行文。包括通知、通报、命令、决定、意见和批复。

下行公文指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中的上级组织向其下级组织所发的文件。包括命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通告、通报、公告、批复等。它的礼仪要求是:要尊重下级各种下行公文在行文(包括格式、结构、语言)上要为受文单位着想,给阅读者提供方便。如标题要明确;发文字号和成文日期要准确;叙述事实要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和背景交代清楚;指示要切实可行;通知要具体明确;通报要准确无误,防止给下级机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下级请示应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作出批复。此外,下行公文常常用条文结构,以便下级在执行时逐项贯彻落实。

要遵守行文规则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同时,撰写下行公文还应注意:不是隶属关系的不应以隶属关系的身分行文;未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下级贯彻执行的事项,不能擅自使用“决议”的名称,对所有决议的问题,都要作出结论式的判断和决议,要求收文者照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