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技委是什么单位性质-卫技委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生健康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根据2018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存卫生计生委、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承当着保护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担,实行“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主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依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方向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起草卫生健康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2、 组织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 承当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监督管理责任。

4、 指点调和医政医管、中医药、计划生育等工作。

5.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6、 组织推动医疗机构校验审核工作。

7、 负责组织指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8、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

A.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国家承认。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适用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B. 参加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经发下来了,问下证是发到单位呀还是什么情况,证一般什么时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抄中心:由当地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你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你报考所在地的人事局颁发,应该是本人去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各地区标准不同,多关注人事部门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C. 我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现在去哪里可以领到

现在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县(市、区)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到辖区卫生健康局领取的,市直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在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领取。具体的相关事宜,还是要根据各地区卫健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D.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 是国家承认的吗

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的初级资格证书(含士级、师级专)和中级资格证书。属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E. 专业技术资格由哪个部门审批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取得,一种是通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的由广东省人事厅审批发证;中级的由广州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初级的由区、县级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报市职改办核发资格证)。

经评审(认定)通过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发广东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F.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有用吗

我也不好讲,既然是官网我相信还是有用吧

G. 职称证的发证机关都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 *** 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3、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关于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提高专家待遇的审批工作。

6、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H.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证国家承认吗

伪装成国家机构的普通民营培训学校,发的证是废纸。

I. 新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盖章颁发的吗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 卫生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个部联合发证的,但是2013年卫生部版合权并为卫计委了,今年卫生考试的成绩虽然出来了,但是成绩的合格线还没有确定,因此,所谓新版卫生资格证书还没有下发。

另外,你提到的这个财政部盖章,怎么回事?

J.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属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不属于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是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协会”、“全国产业创新研究院”

“中国汽配用品市场协会”、“中国KTV协会”、“中国古玩研究院”、“中国白癜风医学协会”、“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在列。其中包括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证书都是无效的

(1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国家卫生部直属机构有: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5、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6、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

7、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8、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9、卫生部北京医院

10、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1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4、健康报社

15、人民卫生出版社

16、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17、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18、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中华医学会

21、中华预防医学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疾控中心属于什么关系

两者是隶属关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下属的事业单位。

卫健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

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使命是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上下级关系。疾控中心是国家卫计委的直属下级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含有以下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四)财务司。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体制改革司。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八)医政医管局。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司。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十二)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四)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五)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妇幼健康司。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七)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传司。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扩展资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国家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建议。

(二)组织制定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承担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导和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和国家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疾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大数据应用服务技术支持。

(四)参与国家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新涉水产品、新消毒产品的技术评审工作。

(五)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疾病预防控制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发展。

(六)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七)指导地方实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项目,开展对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参与专业技术考核和评价相关工作。

(八)开展全球公共卫生活动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执行有关国际援助任务。

(九)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卫生纪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