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套改-国网哪些省套改
2018年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做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公司系统“三定”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三定”工作。
档案内无调令工龄不算案例
据刘先生讲述,他于 1957年出生。
1977年正式参加工作,在淮滨县二工局上班。
1978年被调到淮滨县电业局(现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淮滨县供电公司简称“淮滨县供电公司 ”)上班。
2017年,到了该退休的年龄,刘先生按照程序办理退休手续时,淮滨县供电公司负责劳资科工作人员发现其保存在单位档案内的 1978年调至淮滨县供电公司的调令丢失。随后刘先生到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淮滨县人社局)找寻调令存根,经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查询无果后,刘先生被告知该份调令存根也遗失了。因调令遗失,在办理退休时,淮滨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在找不到调令的情况下,办理退休手续,只能按刘先生开始交社保的时间(1995年1月),算作他的初始上班时间。随后,刘先生通过多种途径,找到了原来工作时的一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淮滨县供电公司、淮滨县二工局(已破产)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淮滨县人社局,申请认定上班初始时间为1977年,但淮滨县人社局仍以没有原始“调令”为由拒绝了刘先生的申请。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按照1995年算,我的工龄比实际少了18年,差不多每个月养老金少了1000多元。多次找单位和县人社局,但是他们说没有办法,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让我先办理退休,以后再想办法。”在来回折腾多次,仍无法解决后,刘先生身心疲倦,于2020年1月份,按淮滨县人社局的“标准”办理了退休手续。但这之后,刘先生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采访中,刘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搜集到的证明材料:一份1984年淮滨县电业局填报的《一九八三年企业集体浮动升级审报表》,上面参加工作时间一栏填写是1977年,其个人简历一栏,表述刘先生是1978年在电业局工作;一份1985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审批表》上,显示刘先生1978年在淮滨县电业局的职务是电工。在一份1982年2月的《淮滨县电业局会计凭证》表,可以看到刘先生当月发的工资加补助一共是40.80元。
1984年淮滨县电业局填报的《一九八三年企业集体浮动升级审报表》
1985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审批表》
1982年2月的《淮滨县电业局会计凭证》表“这些材料加上单位给开的证明完全可以证明我参加工作的时间啊,为啥县人社局不予认可呢,真是想不通啊。希望你们媒体能够帮帮我。”在采访中,刘先生对记者说得最多一句话,就是“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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