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事件处理结果-盐城响水有什么大事

2019年4月16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产生爆炸事故并引发火灾。事故产生后,江苏省委书记娄节约、省长吴政隆等迅速抵达现场指挥救济工作。事故产生后,响水县全力展开搜救工作,同时组织周边大众紧急疏散,并紧急调集医疗气力进行救治。目前已有78人确认死亡,30多人受伤。事故产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及应急管理部等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点救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江苏响水致78死爆炸案一审宣判,总共有多少人获刑?

关于江苏响水的这个爆炸案,现在一审已经宣判了,总共有53人获刑,关于题主问的这个问题,我会从以下几点做详细的解答,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一下。

一、江苏响水爆炸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在前段时间江苏省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化工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这起爆炸事故不仅造成了很多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可以这样说,这是一起严重的特大爆炸安全事故。这个事故爆发之后,社会各界也是高度重视,因为这一次事故是前所未有的一次毁灭性的事故,后来这个事故也得到了一审宣判。

二、一审宣判的结果是什么?一共有多少人获刑?

上面也有提到这一次的事故给无数的家庭造成了可怕的悲剧,导致了很多家庭支离破碎,而且正是因为这家化工公司内部的管理混乱,甚至涉嫌违法保存一些易燃易爆物品,才会导致这样可怕的事故发生。目前根据审理结果显示这一次的特大爆炸事故中所涉及的多起刑事案件,一共对7个被告单位和53人被告人依法判处了相关的刑罚,其中53人是直接获刑的。

三、这个事件的进一步进展是什么?

这个事件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是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正是因为这家企业管理混乱,同时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才会酿成这样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总共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伤,同时有600多人住院治疗。目前受害家属正在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这一次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希望社会各界引起重视,不要再因为忽略安全问题而发生这样的惨剧了。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此外还有集团原任和仙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科科长,安全员等等依法判处了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江苏盐城响水县化工厂爆炸。

去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内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调查得知,是因为长期违法储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后来导致自燃,燃烧后引起硝化废料的爆炸。在这场爆炸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刑罚。

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响水县,射阳县,滨海县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对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到了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七个被告单位和53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涉及到非法存贮危险物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等多个判决。

三、判决结果。

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陶在明、安全总监耿宏、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以及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