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的颁布时间-癸卯颁布什么学制

1904年(光绪三十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中国近代第一个以立法情势规定的近代学制——“癸卯学制”正式诞生。该学制从中央到地方设蒙、初、中、高四级男女学堂,包括普通教育和师范教育两类学校。

癸卯学制颁布于哪一年

癸卯学制颁布于:1904年1月13日。

一、学制简介

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施行的学制。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曾拟订《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未及实行。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7月清政府命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

二、形成背景

由于主持“壬寅学制”的张百熙素以偏护新学遭谤议,同时也由于壬寅学制制定仓促,存在诸多不足公布后即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其中湖广总督张之洞还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建议。

在这种情况下,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于1903年6月以“学堂为当今第一要务,张之洞为当今第一通晓学务之人”,奏请派张之洞会同商办学务,上谕照准。

1904年1月13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清政府公布了由张之洞,荣庆,张百熙主持重新拟定的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包括《学务纲要》、《各学堂管理通则》、《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初等小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等统称《奏定学堂章程》。

这是中国近代史由中央政府颁布并首次得到实施的全国性法定系统,较“壬寅学制”更为系统详备。此为“癸卯学制”的形成背景。

三、立学宗旨

该学制规定学堂的立学宗旨是“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文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还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相互衔接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