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下包括省级吗-省级以下什么区别

省级以下的行政区域单位有地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旗、自治旗、镇、乡等。其中,地级市一般由省或自治区政府直接收辖;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和旗一般由省或自治区政府拜托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管理;镇、乡则由省或自治区政府拜托市级以下人民政府管理。这些行政区域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同等的,都遭到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