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哪些机关能发布信息-公告哪些机关能发布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然条例》规定,可以发布政府信息的机关有: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内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新闻出版总署等。

布告和公告的区别

布告和公告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公告主要用于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而布告则不具备这种功能。同时,布告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公布,带有法规性、强制性。

2.发文机关:公告一般由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制发,而布告除党政机关可以使用以外,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使用。

3.产生效果:公告出去之后旨在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重视,同时通告和布告除了让读者周知之外,一般还要求读者认真遵守。

通告和公告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决定时所用的一种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公告使用频率也颇高,例如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变更、任免,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活动、重大科技实验等均可应用公告。

公告具有其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它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发,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公告也具有公开性,它可以由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广泛展布。公告由其性质、内容、发布机关来区分,一般分为国家事项公告和司法公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到有关方面。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一体周知”,所以又称“周知性文章”。

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