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什么单位-烟草 什么单位
烟草的计量单位通常有重量和数量两种。在重量方面,一般采取千克(kg)作为标准计量单位;而在数量方面,通常使用条、包、箱等来表示。例如,“一条香烟”、“一包香烟”、“一箱香烟”。
烟草专卖局是什么编制
烟草专卖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事业单位,在里面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编制。
大家一般都会把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混为一谈,其实,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不分家。从性质上区别一下,烟草专卖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事业单位,在里面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编制,而烟草公司则是特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属于国企,只有国企的人员编制了。
主要职责:
(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烟草公司是什么单位性质
烟草都是属于双重管理,既属于属于上级局垂直管,也属于当地政府管,人事业务属于上级局管理。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国家烟草专卖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对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中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体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确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科技进步,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五条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第六条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烟草公司属于国企。
1、烟草公司是国家专卖体制下的国家垄断企业,不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烟草公司里面没有公务员或者是事业的编制人员。烟草公司(烟草局)这是垄断行业,各地区都有。这是一个单位挂两块牌子。但是烟草公司和烟草局是有区别的。烟草公司是销售烟的,将烟销售给零售户,然后由零售户再卖给烟民。烟草局是负责,办理烟草证,查假烟、走私烟等的,属于政府管理部门。
2、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烟草专卖局隶属于国家工信部、管理的二层事业单位,有编制,享全额财政拨款待遇。除了国家层面的烟草局,我们通常所说的烟草公司和烟草局指的是省、市、县三级单位,和国家烟草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这类单位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制度,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国家烟草专卖法的行政执法机构,属于国企。
3、国家烟草专卖局设8个职能司(室):
办公室(外事司)、发展计划司、专卖监督管理司、经济运行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科技司、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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