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打考试技巧-听打考什么

“听打”是一项技能,它通常指人们通过耳朵来接收信息并将其转化为文字。在一些专业领域,如数据输入、速记和报告写作等,需要使用“听打”技能。

“听打考甚么”多是指这样的考试或测试:

1、 听写测试:在这类类型的测试中,考生需要听到一段文本,然后将其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这可以考察他们的听力理解能力、记忆力和文字处理技能。

2、 速录测试:这类测试通常包括听取一段文本,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将其转化为文字。速录测试可以评估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也能够检验他们是不是具有文字处理的基本技能。

3、 数据录入测试:在这一类型测试中,考生需要听取一系列数字或信息,然后将其正确无误地输入到计算机系统中。这项技能在许多职业中都非常重要,例如数据录入员、会计等。

“听打考甚么”取决于具体的考试或测试内容,但通常会触及到听力理解、记忆力、文字处理、速录和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能力。

法院速录员考试听打 看打材料120的

法院速录员考试听打 看打材料120的

1听打材料,基本上没有现成的,看到材料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些法院系统的文件。

2、练习时的侧重点和主要要注意的是里面的法律用语及法院经常使用的一些术语。

3、听打的,一般这种考试的听打材料语速不是很快,一般在八十到一百个字每分种之间,如果你在看打时能达到110到120个字每分钟的速度,那么听打应该问题不大。

4、听打的材料一般也是法院使用的或者是和法院有关系的文字材料。

材料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法释[2002]3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已于2002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7日起施行。

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保障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的权利,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现对诉讼代理人查阅代理案件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

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第三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第四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第六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将查阅的全部案件材料交回书记员或者其他负责保管案卷的工作人员。

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对诉讼代理人交回的案件材料应当当面清查,认为无误后在阅卷单上签注。阅卷单应当附卷。

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携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第七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八条查阅案件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

第九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

人民法院对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的职业标准将分为三个等级:速录员、速录师、高级速录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要求与原来的速录等级证书比较是有所提高的,增高了入门的门槛。与原来的速录标准比较,初级由80字以上/分钟提高到了140字以上/分钟,中级由140字以上/分钟提高到180字以上字/分钟,高级由180字以上/分钟提高到了220字以上/分钟。同时,基于速录从业者学历比较低的考虑,对职业道德和素质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因此,要成为一个合格的速记员不仅要有熟练的技术和业务能力,还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如果没有学过的话建议你一定要按照标准键位来练习,具体教程可以见金山打字通。

法院的听打考试一般是政治、经济、法律三类的文章,你就找这三类来练。

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Stenography Rank Examination)其英文缩写简称CSRE。

计算机速录在国内外是高级文秘人员、法庭书记员等必备的基本技能,在国内目前是最紧俏的行业之一,其用途可以涉及到多种行业和社会工作中,如会议、谈判、庭审、采访等记录及起草文件、网络聊天。速录员将讲话内容用计算机同步记录,话音落,记录毕,文稿出,比起现场录音,事后整理的记录方法,效率大为提高。

随着近几年国内大城市的会议经济、会展经济、论坛经济的升温,大型会议、会展的增多,社会各界对速录员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掌握速录的专业速录人员相当缺乏。高水平的速录人员更是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