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面谈问什么问题-政审面谈问什么

在面试政治审查过程当中,通常会触及到以下问题:

1、 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等。

2、 家庭背景和亲属关系: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亲属关系和是不是有犯法记录等情况。

3、 政治面貌和思想偏向:询问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看法,和对国家的认同感等。

4、 社交活动和组织参与:了解申请人在学校或社会上的活动参与情况,是不是有参加过任何政治性或敏感性的活动。

5. 犯法记录和不良行动:了解申请人在过去是不是曾犯有严重的刑事犯法或违法行动。

6、 其他相干问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其他一些相干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问题的回答应当真实、恳切,并且遵照相干法律法规。同时,也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辞,避免引发没必要要的误解或争议。

征兵政审面谈的内容有哪些

一、本人思想是否健康,态度是否端正

无论是心怀军梦向往军校还是为了有个好的职业发展规划,首先健康的思想、端正的态度非常重要!这决定了一个好兵未来是否是一个好官的标准。

军人作为特殊职业来说,既享受着国家的福利待遇,与此同时应该在部队不断的提升自己,军人的职责也是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人民和国家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二、审核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间接说明当兵与家人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审核直系亲属,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比如直系的血亲或直系的姻亲,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等。

三、在校期间的表现

当兵不仅仅要求身体素质过硬,同时对于文化课的要求也是逐年上升。过去以高中生为准,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加入当兵的队伍。

中国国防力量的现代化进程继续保持了稳健的步伐,取得了诸多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更多新型专业的武器也需要更多的优秀年轻人来操作。所以在校期间好好学习非常重要!优异的学习成绩是看得见的加分项!

四、街道或派出所证明

除了审查直系亲属的政治关系情况外,对于本人也是会街道或派出所证明,是否有过犯罪前科,不良表现等等。

所以要学会克制,提高思想,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情绪的爆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留下不好的“印记”。

五、家访谈话了解

进行家庭走访。当兵是一个人的事,更是全家的事。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家庭人员的谈话,询问是否支持当兵,以及当兵的理由等,围绕本人各方面展开。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政审一般的问题都是围绕个人成长经历及背景。

问的问题就是离职原因,工作表现,兴趣特长,还有家里人的情况。

一、属政审不合格情况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的。

一、考察谈话

1.应届生的谈话。

两个地方:学校和户籍地村居(社区)。

(1)到大学去与辅导员、老师和同学谈话。

(2)到户籍地村居(社区)与邻居和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谈话。

谈话内容:你和xx同学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请聊聊xx同学思想/性格/品德方面怎么样?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怎么样?同学师生关系如何?有没有违纪受到过学校的处理?等等等等。

2.在职人员的谈话。

两个地方:工作单位和户籍地村居(社区)。

(1)到工作单位与领导、同事谈话。

(2)到户籍地村居(社区)与邻居和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谈话。

谈话内容:与应届生谈话基本一样。

3.待业人员的谈话。

一个地方:户籍地村居(社区)。

谈话内容:你和xx同学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请聊聊xx同学性格怎么样?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怎么样?同学师生关系如何?有没有违纪受到过学校的处理?等等。到社区也无非就是换个问法,与邻居之间关系如何?邻居如何评价?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历史?等等。很少会问比较尖锐的的问题。参与谈话人员由被考察人召集,人数要求5-6人。谈话一般不会出现谈话人反应被考察人不良情况的情形,因为人是由被考察人召集的,肯定都是找些和自己关系好的参与谈话。我们考察组,一般会提前和被考察人确认谈话地点(学校、工作单位和居住村居社区的具体位置),然后告知被考察人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进行谈话,请被考察人协调一间会议室并通知参与谈话人员准时参加。

4.几个特殊情况:

1.毕业后保留应届身份的考生,虽然毕业一年多甚至两年了了,但也会去学校进行谈话。根据我的经验,这类人找谈话对象不太好找,因为同级同学都毕业了。不太出众的同学,老师也快把你忘记了。这时候就得提前去和老师沟通一下了,再找找有没有同级的同学在本校读研或者有没有认识的学弟学妹了。

2.刚离职不久的待业人员。虽然离职了,但如果时间不长(一般指不超过半年),还是会去原工作单位进行谈话的。实际上,必要时,可以到被考察人曾学习或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也就是说,可以到你曾经工作过的任意一家单位进行考察,甚至可以把你工作过的单位全部去一遍,也是符合规定的。只不过全去一遍太麻烦,通常情况下是去最近工作过的一家单位进行考察。

3.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人员。谈话时可以去长期居住地,也可以去户籍地,也可以两地都去。看考察组意见。

4.留学人员。上面说的考察方式主要是面审,下面涉及到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时会用到函审,而对于留学人员的考察方式主要就是函审和电审。发函委托外交、教育部门提供被考察人现实表现材料。电话等方式与被考察人老师、同学进行谈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