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聘有什么影响-单位解聘有什么

本题考核事业单位人员聘请的有关知识。事业单位人员聘请制度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依法肯定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之间的用人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材资源的公道配置,实现人力资源优化组合和充分利用。

消除聘请合同是终止聘请关系的一种方式,是指单位依照规定程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早消除与被聘请人员签订的聘请合同的行动。解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侵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劳动者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劳动合同期满的;

7、 聘请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法实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消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消除聘请合同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守合法、公正、公然的原则,实行同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聘后,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单位解聘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解聘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单位解聘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离职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挑选离职时机,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以便留给公司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整体人员的调度问题;

2、选择离职方式。离职方式可以分为口头离职、书面离职。一般情况下而言,如果是在入职前和某一个公司签有协议的员工,就必须要选择书面离职,以拿到离职证明为准;

3、保留离职信息。这个保留离职信息,不仅仅是要保留离职证明的问题,还有离职信息要在上司批准之前,尽量做到保密。如果离职信息提前泄露,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相处,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4、要做好离职交接。在做离职交接这件事时,要尽量毫无保留的将所任职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教授给交接人员,使其能更快的适应工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