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是什么称号的-士官是什么称号

士官,是军队中的中级职务。士官是对兵士的一种称谓,也是我国军队独有的称谓。士官是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经过军事训练和专业培训的军士,在部队中担负专业技术或管理职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编制序列之外单独设立士官编制,属于专业技术干部系列。士官分为低级士官、中级士官和高级士官三个等级,每级设上士、中士和下士三个级别。士官在军队中有较高的地位和作用,他们不但掌握一定的技术知识,而且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和战役技能,是部队建设的重要气力。

一级士官是什么级别

一级士官为初级士官的最低级别,也是士官军衔的最低级别。

士官,是中国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一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1998年12月公布的法律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悔没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

根据规定,义务兵役制服现役期(2年)满后,可申请转为志愿兵役制士兵,被批准进入第一期(3年)服现役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3年)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军衔制亮前改介绍

军衔在15~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是国家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敬判衔。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它是在欧洲随常备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军事制度,到了17~18世纪,军衔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