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区离职干部休养所工作怎么样-军区离职干部是哪些

中国军队中,军区离职干部是指已退出现役的干部。他们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曾担负太高级职务,并依照一定的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的规定,军区离职干部包括:

1、 领导成员;

2、 正副师(旅)长、政委、顾问长、政治部主任;

3、 各级机关正副职领导和处级干部;

4、 武警部队正副师(旅)长、政委、顾问长、政治部主任;

5. 武装警察部队各级机关正副职领导和处级干部;

6、 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

以上内容人员在完成相应的离职手续后,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享受一定的待遇和权益。同时,他们也应当遵照相干的法律法规,尊重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保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干休所是什么单位

干休所是福利单位。

干休所主要是指军队干部休养所。干休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部队干休所是指军队的离职干部休养所和团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一般为团级单位,设所长、政委、副所长和机关。

协调有关单位,落实住所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管理利用好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设施,及时维修保养各类活动设施。部队干休所文职人员的招聘要求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干休所的职责

贯彻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上级的指示要求,结合干休所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并抓好落实。带领工作人员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工作。

领导干休所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装备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路东一路5号。湖北省军区武汉第十七离职干部休养主要对象: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