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衙有哪些职位名称-府衙有哪些职位
府衙是古代官僚机构,设有许多不同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
1、 省长(省督、总督);
2、 市长(市长、市督);
3、 县令(县尉、县丞);
4、 镇守使;
5. 刑部尚书、侍郎、都御史等。除此以外,还有众多其他的职位,例如参知政事、知州、通判、按察使、转运使、知府、兵马司、卫尉、太常寺卿等。每一个职位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权利,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和保护社会稳定。
清朝知府是几品官员,相当于现代那种职位
知府为从四品官。
扩展资料
知府衙门为知府的办事机构,亦称府署,府衙。
通常主要设有府堂、经历司、照磨所和司狱司。府堂是知府衙门中一个综合性的办事机构,内有典史若干人。
经历司,是知府衙门内掌管出纳文移诸事的机构,设经历1人秩正八品,知事1人轶正九品。照磨所,是知府衙门掌勘磨卷宗等事的机构,设照磨1人,秩从九品。司狱司,是知府衙门掌察理狱囚诸事的机构,设司狱1人,秩从九品。
自明代始府州县衙亦仿中央六部之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清代康熙年间,六房之外又设铺长房,承发房等。各房的职能是:
吏房:掌署内考勤,乡绅、丁忧、起复,在外省做官各事。
户房:掌户口管理,征税纳粮,灾荒赈济等事。
礼房:掌兴学、科举、教化、旌表、礼仪、祭祀、节庆等事。
兵房:掌兵差、民壮、考武、治安等事。
刑房:掌破案侦缉、堂事笔录、拟写案牍,管理刑狱诸事。
工房:掌工程营造,修理仓库,起盖衙门等事。
铺长房:掌邮传及迎送官员之事。
承发房:应办各种公文信札,皆由此房挂号,又分发各房转办。
各房办事人员通称典吏,而各房之头目,或称经承,或以各房之名冠之,称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其下工作人员称胥吏、书吏、书办等。各房书吏一般为十余名,不超过20人,他们不是官员,没有品级,大都是举业无望之人,只好掏钱纳粟买来书吏差事,或通过招募考试而被选用。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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