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以什么成立为主-劳动关系以什么成立

劳动关系是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根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用人单位谢绝签订或无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法律分析:认定劳动关系成立除劳动合同外,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一般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关系相同,提供劳动的一方不受另一方管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到管理。因此,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没有对劳动关系作出法律解释。《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