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回避是什么意思-公务回避什么意思

“公务躲避”是指公务员在实行职责时,因与本人或亲属存在特定关系而不能正常实行职责的情况。例如,在触及自己的案件中担负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在任职的地区、单位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等。在中国的《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务躲避制度,以避免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公务员回避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包含两个内容:(1)亲属回避。 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2) 公务回避。

中文名:公务员回避制度

依据:《公务员法》

包括:任职回避亲属

又称:职务回避

外文名:Civil service avoidance system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 包含两个内容:(1)亲属回避。 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2) 公务回避。

中文名:公务员回避制度

依据:《公务员法》

包括:任职回避亲属

又称:职务回避

外文名:Civil service avoidance system

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到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需要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