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息属公共信息系统-哪些信息属公共信息

《信息安全法》规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属于公共信息。其中,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肯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个人隐私是指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知晓或利用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根据相干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些其他的信息也属于公共信息,如触及国家安全、外交和外事工作的信息,有关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闻稿等。

公共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