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什么时候抄送最好-公文什么时候抄送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需要将公文抄送给有关单位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办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抄送文件。

2、 主办单位在制发文件时,应当明确主送机关,并根据发文内容肯定是不是同时抄送其他有关单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不再抄送;属于事务性文书的,一般不需要抄送。如果需要抄送,只需抄送主办单位便可,无需抄送所有相干单位。

3、 文件已发出后,上级机关要求抄送其他有关单位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文件被向下级单位转发或印发的,转抄、印发文件的单位可以不再抄送原文件的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