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人选-人选进行什么比选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的提拔流程或条件,建议您联系相干组织或机构获得详细信息。对一般的比选活动,一般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人材挑选:肯定比选的人材范围和标准,并对候选人进行初步挑选。

2、 初步面试:根据比选的要求,安排初试,进一步肯定候选人的能力、素质等。

3、 复试:根据初试结果,进一步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4、 决策:根据以上内容环节的结果,结合组织的实际需求,终究肯定人选。

干部动议人数比例

比例为不超过百分之五。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研判和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

根据笔试、面试和资历评定的综合比选分数情况,一般按照遴选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综合比选分数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比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占40%,面试40%,资历评定占20%(成绩均按照百分制折算)。根据笔试、面试和资历评定的综合比选分数情况,一般按照遴选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遴选票决候选人,并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比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