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人选要多于拟任人选吗-考察人选如何备案
备案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察人选的信息、资料等提交给相应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审核。具体来讲,备案进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肯定考察人选:根据需要,肯定需要考察的人选名单。
2、 搜集考察信息:搜集考察人选的相干信息和资料,如工作经历、教育背景、能力评价等。
3、 提交申请:将搜集到的考察信息和资料提交给相干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经审查,如果符合条件,考察人员就能够取得备案资历;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或修改相干资料。
5. 领取备案证明:审核通过后,考察人员可以领取备案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机构或部门可能有不同的备案流程和要求,所以在进行备案时,应详细了解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依据什么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录用规定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招录机关按照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公安等职位还有体能测试环节,安排在笔试后、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认参加体能测试名单,没通过体能测试的无法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
公务员招录中考察程序怎么进行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方式和条件的规定。
一、聘任方式
根据本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选聘的方法。
公开招聘的方法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录用公务员的程序主要有:(一)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二)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三)进行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四)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五)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主要做法是:首先由招聘机关通过报纸、刊物、电视、广播或者互联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说明招聘职位的性质、责任、待遇,对应聘人员的资历、学历和年龄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招聘手续。其次,应聘人员应向招聘机关提交申请书,同时还应提交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材料。第三,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可以举行公开考试,也可以不举行公开考试,只审核应聘人员的资历和学历,并通过面谈,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第四,招聘机关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考核或考试成绩,然后再确定聘任人员。最后,被聘任公务员,要同聘任机关签订合同,经双方或者公证机关认定,产生法律效力,聘任关系由此形成。
直接选聘的方法是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方法的不同,在于直接选聘不发布公告、不接受社会广大应聘人员的申请,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其条件,如学历、资历或者经验等,然后确定是否聘任。直接选聘的人选,一般通过机关自己有所储备、有关组织或人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直接选聘的方法简便易行,程序简单,但选人视野窄小,缺乏客观标准,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直接选聘方法的监督管理。
二、聘任公务员应当遵循的要求
聘任公务员的前提条件是:一是编制限额;二是工资经费限制。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都是通过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每一个机关都有确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各机关都不得超出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任用人员,实际上,超出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任用人员,也得不到国家的承认和财政的保障。因此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公务员招录中的考察,也就是政审环节。公务员政审考察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基本流程如下:
1、面审
招考单位派人到你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调查你的档案中是否有受处分及刑事处罚的纪录。
2、函审
招考单位通过发函到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扩展资料
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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