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岗位名称有哪些呢-镇政府岗位名称有哪些

在政府部门中,政府镇级单位一般设有以下岗位:镇长、副镇长、党政办主任、财政所长、派出所长、计生办主任、文化站站长、综治办主任、安监办主任、环保办主任、经管站站长、国土所长等。具体岗位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肯定。

乡政府有哪些部门和职位

乡政府职位主要有乡镇政府设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长助理,下面一般均有政府办、工办、农办、财办、土管所、计生办等部门、各部门有相应负责人,办事员。同时,乡(镇)设党委是乡(镇)的领导核心。党委下设党建组织、宣传、纪检等机构,实行党对乡镇的领导。

乡政府主要有财政所、土地所、经管站、水管站、计生办、林业站、文化站、农业站等部门。

乡镇一般设党委、人大、政府三个领导机构。内设机构实行“大办制”,将乡镇原有内设机构按相应职能重新合并,成立3-5个综合性办公室,如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

一、乡镇政府要履行职能

乡级政府行使的职权如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政府的定义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乡政府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党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

1、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宣传、组织、统战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2、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3、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4、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保、物价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6、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负责处理民政、殡葬、侨务、民兵及征兵等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