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有哪些局级干部-江苏省有哪些局

江苏省有以下局:

1、 江苏省统计局

2、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 江苏省公安厅

5. 江苏省财政厅

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8、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9、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11、 江苏省水利厅

12、 江苏省商务厅

13、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14、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5、 江苏省审计厅

1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7、 江苏省食粮和储备局

18、 江苏省体育局

19、 江苏省气象局

20、 江苏省统计调查监审总队。

江苏省委有哪些机构

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留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序列。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并贯彻执行本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依法保护本省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活动,协调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联系各界少数民族人士,组织接待来本省学习、参观、考察的民族、宗教代表团。

3.调查本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地域补助专款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特需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聚居乡村、街道的经济、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民族乡和民族学校的联系。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7.依法对本省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打击各类邪教活动。

8.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9.掌握国际、国内民族宗教动态;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方面的涉外事务,帮助、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10.受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协助办理金陵协和神学院有关事务,代管全国宗教团体所属的驻江苏宗教院校,帮助各宗教团体办好本省的宗教院校,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宗教院校管理工作。

11.指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党群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