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利是什么意思-教师权利的是什么

教师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与评价权、参与决策权、培训进修权、报酬待遇权等。这些权利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增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师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师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 ]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