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教师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工龄认定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在职证明材料;(4)个人档案等相干资料。以上内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予以确认,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具体的认定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学校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您在进行认定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学校的相干部门。

找工龄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1. 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不允许提供后来在电脑上打印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在培训、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权利保护等方面,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聘任的教师平等对待。

民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问题一:工龄证明有效材料包括哪些龄认定很复杂,牵扯到工龄的因素很多,主要是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第二,就是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问题二:哪些材料可以证明工龄1.录用行政介绍信;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商行政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文件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不需要提供证照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地需先转入);

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6.原单位工资介绍信(人员基本情况、原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截止时间);

7.单位填报《工龄认定表》(申请办公室领取填写),须加盖公章;

8.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三:工龄确定需要材料198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工龄才作为视为缴费工龄。现在工龄是社保记录的缴费年限,如果前三年你已经交了社保,那就可以了,社保的缴费记录就是最重要的工龄,其他工龄都意义不大了。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问题四:请问工龄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98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工龄才作为视为缴费工龄。现在工龄是社保记录的缴费年限,如果前三年你已经交了社保,那就可以了,社保的缴费记录就是最重要的工龄,其他工龄都意义不大了。

问题五:如何办理工龄证明材料(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失业、被单位开除、除名、自动离职期间不计为工龄。

(3)凡办理购房工龄证明须提供售房单位印制的表格。

(4)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个人代理须出具代理协议书。

(5)凡被原单位批准辞职的人员,被新单位重新录用后,可办理身份认定手续;(6)接收单位应提供《流动人员接收函》一份;(7)填写《辞职人员干部身份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8)辞职申请表原件一份;

问题六:办什么手续认定工龄?不知道你这个塑料社是国营还是集体,如果是国营,你档案中只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作介绍信或者招工审批表或者录用新员工登记表等等都可以认定为工龄,如果是集体企业,需要根据当地文件规定认定,有的地方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有的地方不可以。需要当地社保部门来认定。如果你档案中没有任何相关材料那么无法认定。如果是被开除或者已买断工龄,那么也不能算为社保工龄。

问题七:社保局工龄认定需要什么证明你说的当年用证明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证明管用,谁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搞到。社保需要的是个人人事档案,档案中有计划招工登记表、入厂登记表,以此确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一纸证明就是废纸一张,社保不认可。你是临时工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保建立之前,你是没有当时劳动局的计划招工登记表的,更不会有人事档案,因此对于这件事不要费心了,也不要耿耿于怀放不下。

问题八:档案里有证明工龄的材料吗有, 每年都有涨工资的表,

那个就能证明工龄

问题九: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龄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退休审批、工龄认定告知程序

一、退休条件

(一)退休年龄(政策依据

《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据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缴费情况(政策依据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 *** 1998年第2号令)

1、本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本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本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本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人员(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二、审批程序(政策依据

《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附件二)

工龄审核依据:

(一)大中专毕业生派遣通知书。

(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原始登记表。(78)劳薪字43号(85)市劳险字194号;(86)市劳险字206号。

(三)转业及复转军人入伍通知书,退伍通知书(77)劳薪字33号

(四)职工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历年调资表。

(五)农转工依国家建设征地招工录用农转工人员审批表。劳人险(1983)26号

(六)城镇临时工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依原始入社证明,街道开出的入社或参加劳动服务公司的时间证明。(80)市劳资字第317号、京劳社失发(2000)245号

(七)1982年前参加工作的无招工表,依原始招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京管发字(1992)110号

(八)国家精减下放人员再次参加工作,依档案内原始审批手续或领取退职费的凭证。(82)劳险便字12号

(九)乡村医生凭从医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调动手续。京人工(1986)第19号

(十)民办教师凭从教期间的原始记录及正当批准录取手续。(80)教计字267号、(81)劳险便字30号

(十一)随父母遣返回乡落实政策人员凭《遣返人员复查批示表》。(原件或复印件)

(十二)从外地调京人员(随军家属)凭北京市人事局或北京市劳动局批准进京证明、外省市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十三)公私合营人员凭档案原始记载。工商行字(62)173号

(十四)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凭原始记载、历年调资表及付处以上工作证明。

三、申报程序(政策依据

《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政策依据

《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 *** 1998年第2号令)

(一)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携带申请人档案和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区职介中心、区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承办人员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清户手续。

四、计算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