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哪些-中国法正式渊源有哪些
中国的法律正式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根据。
2、 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3、 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
4、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5. 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束缚力的规定。
当代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 )。
A、B、C、D、E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1 )宪法。( 2 )法律。( 3 )行政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5 )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 )规章: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7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分析:
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1)宪法。
(2)法律①广义:法律泛指一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②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此处法律为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的法的渊源。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
(3)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办法”。如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监察法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最高监察机关职责,根据监察工作实际需要(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包括两大类,即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制定②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6)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我国的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等名称。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在特别行政区范围内实施的法律。该法律制定后即可生效,仅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且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8)军事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以及军内有关方面制定的军事规章。
(9)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衍生问题: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着区别。 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 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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