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撤销什么时候改变-什么时候改变和撤销

"甚么时候改变和撤消" 这个问题通常触及到更改或撤消某些决定、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回答:

1、 在大多数情况下,更改和撤消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这可能包括提交申请、支付额外费用等步骤。

2、 有些情况下,更改和撤消是立便可以完成的,例如取消在线购物定单或更改电子邮件地址。

3、 对法律文件,例如合同或遗言,更改和撤消可能需要在特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并且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

4、 对一些重要的决定,例如工作职位的变化或重大投资决策,更改和撤消可能需要斟酌潜伏的影响和后果。

5. 一些情况下,更改和撤消可能遭到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因此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正确操作。

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和终止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效力。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已经生效;行政行为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撤销的机关必须是有权机关;撤销必须依法进行。

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及上级行政机关;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部分内容违法或不适当而予以改变。有权变更的机关与有权撤销的机关基本相同。但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有有限司法变更权,即仅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才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行为的终止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因某些法定因素而不再向后发生法律效力。引起行政行为终止的因素主要有:行政行为的对象消失或变化;行政行为期限届满;行政行为目的已经实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