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政审查什么内容-消防员政审查什么

消防员政审主要考察的是个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家庭背景、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1、 政治素质:需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是不是拥戴党的领导,是不是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感。

2、 道德品质:需要考察申请人在平常生活中的行动表现,是不是遵纪遵法,是不是存在不良嗜好等。

3、 家庭背景:需要考察申请人家庭的社会关系,是不是有亲属是犯法份子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4、 身体条件:需要考察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并且还需要进行一些相干的体检。

5. 心理素质:需要考察申请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不是能够适应高压力的工作环境,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以上内容就是消防员政审查的主要内容,不同的地区和组织可能会有一些微小的差别。如果想要成为消防员,建议提早了解相干信息并准备好相干材料。

消防政审都审什么

一、消防员政审内容

消防员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审核。其中包括: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纹身的等。

二、消防员政审材料

(一)被政审者为报考人员本人的,需填写《审核函调材料》2份;被政审者为报考人员的家庭成员,需根据实际情况,每人对应填写《审核函调材料》2份;

(二)每名被政审者需提交的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家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出具;一份应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分局出具。

(三)被政审者无业或在私人企业工作的,由现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家属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填写政审材料,并加盖居民委员会、家属委员会或村委会党支部公章;被政审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或社会保障中心的,由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相关摘抄资料,并加盖专用印章;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也需出具被政审者的政审材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忠于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

2、 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流氓、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3、 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的情况;如果直系亲属、其他直接抚养者及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被判刑等,本人能正确对待的;

4、 热爱消防事业,能自觉遵守部队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贡献。

政审人员范围包括政审对象本人,以及政审对象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消防员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审核。其中包括: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纹身的等。

政审主要查: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

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消防员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录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宣传动员。统一发布消防员招录公告,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招录平台录入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四)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五)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六)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由应急管理部制定。

(七)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八)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备案。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第八条具体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第九条特殊条件要求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

(二)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三)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活动的;

(四)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五)文身的;

(六) 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

(七) 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八)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的特别要求的。

对征集新兵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商有关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