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参公单位好-哪些单位参公单位

参公单位指的是能够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在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公务员相同,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具体的参公单位名单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肯定。例如,在一些地方,教育系统的一些学校可能会被纳入参公单位;而在另外一些地方,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可能会被纳入参公单位。

什么是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具体分析如下:

1、能参公的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两大类;

2、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单位的性质是属于事业外,但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1、法律法规授权;

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3、使用事业编制;

4、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指党群机关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待遇、职能、岗位设置、人员交流和政府部门一般无二,另一种是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虽然是参公,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果想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会有许多额外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