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文不用落款-哪些公文不需要落款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下公文不需要题名:

1、 会议记要

2、 公布性通知

3、 报告

4、 唆使

5. 函

6、 告知性通知

7、 批复

8、 请示

9、 证明信

以上内容这些公文在内容上具有指点性、告知性和凭证性,不需要签署负责人姓名。

是不是所有公文格式都是最后落款署名,日期都靠右,必须的

并非如此!大部分文种的公文都是最后落款署名、日期靠右。但有一部分公文,如会议决议、决定等,日期在标题下方,正文之前就标注,并且不需要落款署名。有一部分文件标题前的单位名的,最后落款不需要署名,只标注日期。但是日期标注于后的,大部分都是靠右。多个单位联合行文的,日期可能居中放置。

普发性公文指没有特定的主送机关,文尾注明:此件发至县级、科级等,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

普发性公文格式:此类文件没有落款,如意见、决议、决定、规定等。

普发性公文是一种公文格式,公文格式是指公文的规格样式及其组成要素。党政机关的公文必须保持庄重、大方的形象,统一、规范的格式。这不仅是公文法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特定的效用在形式上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文处理手段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