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内容-教师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教师权利包括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权利。教师有权利制定课程,选择教学方法,和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评估。同时,教师也有责任实行学生行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保证课堂秩序,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点和支持。

教师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以满足教学任务的需求。这包括:掌握所教授科目的专业知识,了解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和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既需要教师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也需要教师承当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的六项权利和六项义务

法律分析: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