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文需要被销毁的-哪些公文需要被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旧国家秘密法》规定,触及国家安全、保密的公文和资料应当进行烧毁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烧毁的公文类型:
1、 不再需要使用的文件:包括已完成任务的报告、计划、提案等。
2、 过期或行将过期的文件:包括计划、决议、合同、协议等。
3、 未签署或批准的文件:如果某项决策还未被正式批准或签署,那末相干的文件也需要烧毁。
4、 被撤消或废除的文件:如果某个政策已被撤消或废除,那末相干的历史记录也应被烧毁。
5. 法律、法规要求烧毁的其他文件:如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
6、 触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军事安全的文件:如涉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文件在被烧毁之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确认,确保其中的内容不会对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军事安全造成要挟。同时,烧毁文件时应采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并做好烧毁记录,以便于审计和检查。
什么叫公文销毁?
办毕公文的销毁,指对办理完毕,业经清理鉴定确认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或留存条件的文件材料,经过文书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所实施的毁灭性处置方法。
销毁的意义在于防止失密,避免过时或无用信息的干扰,减少文书管理活动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销毁公文的条件是:办理完毕、业经清理鉴定确认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或留存条件的文件材料。
扩展资料
办毕公文的销毁范围包括:
1、临时性、事务性公文与机构内部一般抄送件;
2、外机构抄送本机构参考的公文;
3、机构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无留存价值的公文;
4、一般公文的草稿、校样与其他已经使用过的征求意见稿、会议讨论稿等;
5、本机构的重份公文,复印、翻印的一般公文材料副本;
6、无保留价值的信封;
7、一般的来信来访记录;
8、因情况特殊,不销毁即会失密或泄密造成严重损失的各种文件材料和会议文件副本;
9、失去保留价值的统计表、登记簿册、简报等;
10、其他失去留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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