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如何转移到人才市场-离职后档案如何转移
离职后,档案的转移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以下是关于如何转移离职后档案的一些建议:
1、 先确认公司是不是允许员工自行管理自己的档案,还是需要将档案寄存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
2、 如果允许员工自己管理档案,可以先准备一个个人文件夹,然后将所有必要的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放入其中。
3、 如果公司要求将档案寄存在人力资源部门,可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文件。
4、 根据公司的要求,可能需要填写一份档案转移申请表,其中包括了你想要转移的档案内容和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
5. 将所有必要的文件准备好后,可以将文件寄送到接收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前往接收单位进行现场办理。
6、 在办理完档案转移手续后,记得保存好相干的收据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便后续查询。
7、 建议定期检查你的档案是不是已正确地转移到接收单位,并确保所有的文件都还在。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如何转移离职后档案的一些基本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辞职了档案怎么转移
法律分析
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工,人事档案都由员工自己带走,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2、自愿离职的员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他本人又担心档案被丢失,要求自己带走,由本人保管个人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和企业自建员工档案。人事档案比如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属于国家人才档案,是国家人事机关及其下属授权人才中心专管的,以报到证为凭3、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你的档案4、民营单位工作的,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办理托管5、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方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6、暂时未能就业,或自己创业的,建议如下操作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或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中心自己交保险,交够年限,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七条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辞职后档案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职工已经提前找好了下家,那么说明档案有了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单位,若单位不能接收的话,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2、没有找好下一个单位的,一般都是直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等找到单位后再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
辞职了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无新单位的档案办理方法: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自己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4、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5、最后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需要也不能自己携带档案,手续办完了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
劳动者合法辞职的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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