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特岗教师如何面试-贵州特岗教师如何

贵州特岗教师是指在贵州范围内招聘的非全日制本科师范毕业生,和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的经济待遇。

特岗教师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酷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线路,遵纪遵法;

3、 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专科及以上内容学历,专业对口;

5.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调和能力和创新精神;

6、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历证书;

7、 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人员。

特岗教师的招募方式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招聘公告,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然后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肯定录取人员。录用后的特岗教师,将依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包括工资、住宿、交通等费用。同时,特岗教师将得到专业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角色。

作为贵州特岗教师,需要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调和能力,同时还需要遵照相干的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通常是三年,期满后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或转为正式教师。

贵州特岗教师待遇问题

贵州特岗教师待遇相关问题如下:

1、关于收入

对于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聘用合同书中明确,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2.7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2.7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已由中部地区年人均3.16万元、西部地区3.46万元分别提高到3.52万元、3.82万元。

2、关于合同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关于表现

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关于户口

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受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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