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招录不公务员的人-如何举报招录不公
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务员局或人事部门进行举报。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相干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另外,您也能够通过其他渠道(例如媒体、网络等)暴光这一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并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在举报过程当中,请保持客观、真实和有效,以便得到公正处理。
如何看待江苏高考减招事件的影响
最近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引起了不小的波澜。由于担心本省外调过多,影响本省考生的录取率,部分家长到两省教育厅举牌抗议。虽然两地的教育部门急忙表态,外调生源不会降低录取率,江苏省还表示本科录取率还将进一步提高,但公众质疑依旧难消。调出名额,援助中西部地区,本来是为了教育公平,却被两省民众认为是破坏了教育公平,颇具讽刺意味。
北京、天津为何不调控?江苏湖北的家长不是没有理由质疑
两地家长反对的跨省区生源计划调控,早在2008年就已实行。今年引发两地强烈抗议,是因为两省调出的人数过多。根据今年的方案,12个参加调控计划的省份总共外调16万人,湖北省调出40000人,江苏省调出38000人,两省几乎占了总计划的一半。
教育部门选择调出省份的理由是,高考率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资源丰富,升学压力较小。然而,这个理由对江苏湖北的家长却没有说服力:以江苏为例,江苏的教育资源虽然丰富,但远不及北京、天津,然而北京和天津并没有参与跨省区生源计划调控。北京、天津不参与,江苏却承担近3.8万的调配任务,两省家长自然不理解。
再说升学压力,近年来江苏的一本录取率仅有10%左右,而北京和天津的一本率取率达20%以上,北京2015年的本科升学率更是突破了70%,哪个地区升学压力大一目了然。我国的高考招录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权力在招生计划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江苏的家长自然会怀疑——谁的权力小谁受损大。只有外调名额数量,没有详细的解释和公众参与,家长有质疑再正常不过。
中西部地区也未必满意:调过来的大多是专科指标而非重点指标
由于历史原因,加之地区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湖北等省份是特例,从教育资源丰富角度可以归入东部)确实不如东部地区教育资源丰富。但靠东部省份调入一部分名额,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录取率,就能实现教育公平了吗?恐怕未必。随着高校扩招和生源减少,我国的高考录取率不断上升,从80年代的5%稳步提到现在75%,可以预见,即使没有东部省份的名额输送,中西部省份也可以稳步提高高考录取率。
在目前高等教育资源相对饱和的情况下,高考竞争已成为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优质高校录取是否公平,常常更为家长关心。从媒体的报道看,江苏家长之所以认为调配名额不公,也并不是担心孩子没学上,而是担心本省本来就很低的一本录取率,进一步降低。
然而,在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上,教育部门却不像缩小录取率差别这么上心。
2008年,教育部要求各省部属高校属地招生不应超过30%,各地陆续达到标准后,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依然不公。
2011年,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谈松华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研究报告》中指出,“从各省学生就读部属高校的入学机会指数(平均数为1)看,不同省(区、市)悬殊的状况依然存在,甚至加剧,入学机会指数的差异系数(标准差除以平均数的值)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入学机会指数的基尼系数也从2001年的0.226提高到2010年的0.298。从分省的入学机会指数变化情况看,北京、上海、天津的入学机会指数在2000年分别为1.75、1.61、1.51,到2010年,分别提高到3.64、3.73、2.84,西藏、青海、宁夏的入学机会指数也分别提高到2.70、1.82、1.72,但是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广东等省区的部属高校入学机会指数却一直在0.50~0.70的低点徘徊,提高幅度并不明显”。
在“上大学不难,难的是上好大学”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的情况下,给中西部省份多一些部属院校的招生名额,远比给几万良莠不齐的调配指标(江苏省的3.8万,其中有2.9万是专科)更有实际意义。
合理的做法是,让全国各地优质高校都限制属地招生比例
有学者指出,目前“211”高校共有112所,虽然仅占我国本科院校的6%,但承担了全国80%的博士生、60%多的硕士生、50%的留学生和30%多的本科生的培养任务。这些优质院校的发展离不开地方的支持,以招生计划换优惠政策也是常事,它们在招生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属地化偏好。
如果部属高校这30%的属地招生能够做些文章,无论是中西部省份,还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东部省份,都能获益。学者张千帆指出,中国各大高校之所以在利益上成为地方政府的附庸,是因为中央缺乏统一的硬性规则,不能帮大学跳出地方保护主义设定的“囚徒困境”。
这应该成为教育部的发力点。有学者建议,在允许各地根据各省进行微调的情况下,教育部应进一步规定属地招生比例不应高于20%;对于只拥有一所211高校的省份,该校在属地省的招生计划占其总计划的比例不高于30%,进一步弱化211院校招生的属地偏好,多出来的招生名额在投放时,可以向中西部省份和人口大省倾斜,提高这些省份的一本录取率。
以限制属地招生比例为名义来调配优质招生指标,容易减少区域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做法应该尽量全国同时推行。
为照顾各方利益,东部省份的调出名额应采取“增量”的方式安排
虽然江苏省保证江苏考生的本科录取率和一本录取率都会增加,但有一种质疑也不无道理:如果不调出这些本专科名额,江苏的高考录取率会更高,录取率增加不代表考生的利益没受到损害。
的确如此,因为所谓的“录取率提高”是以“报考人数减少”来实现的,对于具体的考生,更看重的是录取名额减少了。所以,目前的跨省区生源计划调控实际上就是一种存量调控,改变分配方式,而这就必然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招致很大的不满,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
所以,调给外省的生源计划应该进行“增量”改革,在原有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名额,再调配给其他省份。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这种改进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不会放大各方矛盾,从而有利于改革推进。
实际上, 在2015年的招生计划中,教育部曾明确表示,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增加部分省份的录取人数。扩大增量意味着扩招,虽然扩招常常被人诟病,但采用这种方式,名额输出省和输入省的利益都得能兼顾,符合更重要的公平原则。
问题一: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受到不公平待遇怎么办首先,根据你的题目,我所要做的回答是:受到不公平待遇,你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如不行就继续向再上一级的反应,我可不信找不到一个廉洁的领导。
其次,是对于你提出的问题1:现在最有价值的除了背景、关系,还必须要有金钱,虽然说这的确很现实,但事实上就是这样,还归咎于治国之道,如果国家治理得好,又何来那么多小偷、抢劫杀人犯呢?正如晏子所说的:“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一样,如果治国有道,百姓安居乐业,鬼才回去干偷窃、抢劫杀人这种危险的事呢!
对于你第二个问题,我想说的是:先以执行国家政策为主,因为地方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而铺设的,当然,如果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不违背的情况下,当然还是执行地方政策,如与国家政策违背,当然首选国家政策了。
对于你第三个问题,我要说:付出同样的汗水,得到不同的回报,这时谁都不会接受的,工作积极性必然会大大降低,这种待遇不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你可以向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最后可以提请诉讼,或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这显然不是 *** ,领导想要的结果。
如果真是想要这种结果,那可以说是中国正在步入一个困境,与创建和谐社会是相违背的,因此,该怎样做我也已经向你提议了,还应亦宜自谋,以上观点纯属个人观点,并经过仔细思考了,我尽力回答到最好,希望能予以采纳。谢谢!并对你这么关心国家事表示感谢。
问题二:遭遇事业单位招聘不公平对待怎么办我可以告诉你的是,真正有背景走后门进来的人都不会占用显示在考试信息上的名额,就算和你一起考的人中有背景,那他们也得先过笔试进面试才可以。不管人家有没有背景,对你是没有影响的!除非你跟他一起进了面试而且你们的分数相当,才可能在面试上会有点影响……所以总体还算是公平的。另外,考之前想这些是没有用的,每一个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人不可能都是有背景的人,你自己努力考吧!
问题三:事业单位考试不公平我们该怎么办省级事业单位考试和市级事业单位考试都是很公平的,单位单独进行招录的,不把握,都是单位自己做主的。建议楼主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统一考试
问题四:事业单位出现分工不公平怎么办机会往往都是不经意间从你身边而过 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你干了比别人多的活 心里总有不平衡这也是大部分人都一样的心态。 给你个建议:多干一点就多一份希望 理解了这句话 就够你下半辈子了 不理解也没法子了 解释就没意义了
问题五:事业单位领导处理事情不公,可以怎样申诉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18号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 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问题六:事业单位中真的有不公平的事情吗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纠葛,利益分配肯定不能绝对公平的,任何单位都是一样的。
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
问题七:事业单位招聘不公平在哪里举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如发现事业单位招聘存在违规,可向公告发布监督电话,实名举报。
一般匿名举报不受理。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八:事业单位考试不公平啊!!!大家别去做炮灰了!自己面试差,怪的了谁?为什么我们这都是外人把原本就在单位上班的临时人员给顶掉了?要搞清面试有面试的技能和思维,你肯定没去面试培训班过,去一下,去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面试答案!!
问题九:在机关单位,受到明显不公平待遇怎么办?1、新人在单位上多干事是必然的。谁都是从那时过来的。
2、既然你没关系,那只能更加好好干。提意见,只会留下坏映象,没好处。
3、不要总是觉是自已干的多别人干的少。千万不要比,不然心里更不平衡。干事多也不能说别人就欺负你。
4、这个社会到处都是论资排辈。哪都一样。
5、千万不要觉得自已能力强。中国最不缺的就是能力强的人。
6、心态放平和,尊敬领导,笑对同事。
7、尽快从学校那种大家都一样的环境中到社会这个人与人不一样的环境中来。
问题十:在事业单位上班,长期受到不公平待遇怎么办人缘不好吧~这种事谈时谈不出结果的 和上面打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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