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补助经费如何记账科目-专利补助经费如何记账
一、专利补助经费的记账范围:
1、对申请专利并取得授权的,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2、产生的费用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如果是专利权转让费,应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专利补助经费的记账方法:
对已获授权但未使用的专利,可以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如果专利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收到转让费时确认为收入,同时确认无形资产的减少,然后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对产生的研发费用,应当将其记入“研发支出”科目,并在相干期间费用中进行摊销。
三、专利补助经费的记账凭证:
1、对已获授权但未使用的专利,可使用以下类型的记账凭证:无形资产增加/减少凭证、无形资产摊销凭证等;
2、对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使用以下类型的记账凭证:研发支出增加/减少凭证、研发支出摊销凭证等;
3、对专利权转让费,可使用以下类型的记账凭证:收入增加/减少凭证、无形资产减少凭证等。
专利资助经费怎么入账?
此属于政府补助。账务方面,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所得税方面,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知识产权服务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科技三项费用列支范围 科技三项费用列支范围包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技术或专利购买费、计划管理费。 (一)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指科技项目确立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开发支出。
1、项目直接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与科技项目直接相关的所有费用,并以科技项目为核算对象,按全额预算口径进行全成本核算。包括:人员费、设备费、修缮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它直接费。 (1)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预算的人员要与科技项目合同书中参加的人员一致。其中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科技项目组成员,并在科技项目合同预算表经费来源栏中列示,不得在科技三项费用中重复列支。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技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费用。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单台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以协作共用的方式解决,若确需购买,需经同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3)修缮费, 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所用固定资产的安装费、维护费、修理费等,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零星土建工程费,以及直接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房屋建筑物修缮费、实验室改装及设备维修费等。 (4)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支付的水、电、气、燃料费、排污费及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件、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5)试验外协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中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研究开发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不包括将科技项目部分研究开发工作委托给外单位所支付的协作研究开发支出。科技项目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试验外协事项。 (6)会议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咨询会、论证会、鉴定会等各种会议发生的费用。 (7)差旅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国内外埠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用。 (8)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持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9)国际合作交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科技项目组人员必须进行的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费、培训费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费用。 (10)其它直接费,指除上述费用外,包括为科技项目支付专家咨询费和软科学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发生的稿费以及与科技项目有关的其它直接费用。
2、项目间接费,是指承担单位为组织和支持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科技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承担单位直接为科技项目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费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或折旧费。项目间接费占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
3、协作研究开发支出,是指将协作研究开发工作委托给承担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发生的支出。协作研究开发支出预算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分类详细列示。 (二)技术或专利购买费,指项目单位购买并推广使用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使用且取得明鲜效益或具有较好推广应用价值的技术或专利购买费用(必须附技术或专利转让合同)。此项费用按科技三项费用的20%安排,如当年此项费用有节余,滚动下年使用。 (三)计划管理费,指市科技主管部门为管理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规划与指南的制定和发布、课题遴选、评估、评审、招标、监理、监督检查、验收、计划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调研、会议、信息管理、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活动支出的费用。计划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年度科技三项费用3%,在下达科技三项费用补助时一并下达,由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知识产权服务费主要指的是知识产权代理费,其中包括专利申请费、年费等;商标注册申请费、变更费、续展费等;版权著作权申请费等。
1、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来说,知识产权服务费就是其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2、非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如果该公司不是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不以知识产权代理费为营业收入,而是一般的生产、服务型企业,那么知识产权代理费对于该公司而言属于“营业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进行核算。比如,申请注册商标一个:支付注册代理费:
借:营业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xxx
扩展资料
营业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是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等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某企业2007年3月为销售产品本月发生展览费、运输费、保险费共计8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8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例」A企业本月销售部发生的各项经费共9 500元,其中销售部门人员工资3 400元,应计福利费476元,固定资产折旧500元,领用修理用材料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4 524元,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9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 400
——职工福利 476
累计折旧 500
原材料 600
银行存款 4 524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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