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参公单位-都哪些是参公

“参公”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身份。参公是指公务员在编制上隶属于公务员局,在职责、权限和待遇等方面与公务员基本一致,但受所在单位领导。具有参公身份的人员可以在编制上归于机关或事业单位管理,也能够归于行政机关管理。“参公”是指参加公务员编制管理,享受与公务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哪些部门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中央事业单位,包括以下:

(一)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机关

1、中央党校

2、中央编译局

3、中国外文局

4、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5、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6、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2008年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

1、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

2、中国气象局及其市(地)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

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4、国家行政学院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7、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8、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四)国务院组成部门代管或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机关

1、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目前,还有20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也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体如下:

1、中华全国总工会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5、中国作家协会

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7、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8、中国法学会

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1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15、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16、黄埔军校同学会

17、欧美同学会

18、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19、中华职业教育社

20、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注:这些中央机关明确“参公”,其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公”,其会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不列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已经成为了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比那些纯公益性质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多的就是具有某些行政或公共事务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