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清公文文种和文种-如何分清公文文种

辨别公文文种的方法有很多,一般可以依照公文的种类、性质和作用来分类。例如,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公文分为13类: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记要等。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用处和要求,只有正确地辨认它们才能确保公文的有效性。

公文文种的15种分类

公文文种的15种分类是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议案、纪要。

1、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是会议讨论通过的。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重点在于决策和部署,是会外进行的。

3、命令

(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授予军衔)、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这些人员一定要有特别大的功勋)。

4、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记住它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新闻性;二是非常详细、具体。

5、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注意:与公告相比,通告范围小,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专业性较强。与通知相比,它是告诉你知道就行了,不强调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