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机构有哪些岗位职责-村级机构有哪些岗位

在农村,一般有村主任、村书记、村会计、文书等职位。每一个职位的具体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负责村落的平常管理和决策、财务管理和记录、协助处理村民事务和纠纷等方面的工作。一些农村地区还可能设有妇女主任、调解员、文化活动组织者等职位。这些职位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和管理农村社区而设立的。

村级组织机构一览表

法律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包括设在镇(办事处)和村一级的各种组织,主要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村妇代会、村民兵连及“两新”组织(“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由此可知,农村基层组织涵盖了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党支部委员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人口主任,村综治主任,村出纳,村会计,村工作其他人员,村远教工作人员。

支部委员,是支部委员的总任期,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成员应进行分工工作,除支部秘书外,还有成员的组织和宣传。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纪律检查会员、青年会员、统一战线会员、保密会员和女会员。各分支机构设立哪些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包括:

1、了解和掌握组织支部的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主要政党组织的分工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监督主要政党团体,好好生活,做好选举支部的具体工作。成员空缺。

2、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3、负责党员的招募工作;负责积极分子的培训和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发展规划;做好党员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和整顿工作。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取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收取党费的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支部组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