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比例如何核定的-学校岗位比例如何核定

学校的岗位比例如何核定一般会根据学校的范围、教学任务和经费预算等因素进行综合斟酌。一般情况下,学校的岗位设置比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 保障教学质量:确保所有教师都能够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才能,从而保证教学质量。

2、 保护教育公平:岗位设置应斟酌到学生的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尽可能保持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避免出现某些岗位过饱和或空缺的情况。

3、 控制管理本钱:公道安排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职务,既要满足学校的管理工作需求,又不能造成没必要要的浪费。

4、 斟酌经济效益:在保证教学质量和保护教育公平的条件下,尽可能提高学校的经济效益,使学校的运作更加稳定和可延续。

以上内容是关于学校岗位比例如何核定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具体的比例设定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决策。

学校高级职称名额由哪里决定

学校高级职称名额由编制部门决定。

目前的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设定的岗位比例通常是1:3:6或者1:4:5,最终的名额指标还是要由各校实际余岗数额决定,由编制部门根据各校实际余岗数额核定名额指标,然后再下发到各校,各校再根据核准的名额指标数额结合本校具体的考核细则确定本校参评的人选。

晋级高级职称要求: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