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示时间的法律规定-农村什么公开

最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愈来愈多的信息变得透明化和公然化。在农村地区,也逐步开始了一些信息公然化的举措,比如“阳光村务”、“村务公然”等。这些举措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事务透明度,让农民更好地了解并参与到农村社区的管理和决策中来。

其中,“阳光村务”是将村务信息公然、公然透明的管理方式。通过搭建信息化平台,实现村务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公然发布,包括财务收支、土地流转、村集体资产、低保救助等各项村务信息。这样不但有益于村民监督和参与村务管理,还可以免村务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

而“村务公然”则是指定期或不定期公然村落的各项工作情况,包括发展计划、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通过公然这些信息,村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村落的发展状态,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对增进农村社区的民主建设和公众参与有侧重要的意义。

农村的哪些事情需要公然,主要取决于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一方面,应当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和“村务公然”的做法,使更多的农村信息变得透明化;另外一方面,也要重视提升农村居民的信息素养,让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这些公然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参与农村的管理和决策。

农村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四议两公开,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民主决策的制度。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